青少分会

为发挥智力、技术和信息在促进青少年航空教育发展中的支持作用,依据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和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章程及《分支机构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经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,决定成立中国AOPA青少年航空教育分会。

一、分会职责

(一)为青少年航空教育从业者搭建相互交流、协同创新和行业自律平台,共同推动教育理念更新、运营与管理方式变革,为建立并维护良好的市场运行秩序提供支持。

(二)为青少年航空教育从业者建立与政府沟通的渠道,及时反映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为政府掌握该行业发展状况提供信息支持。

(三)发挥协会联系航空产业各方的优势,通过建立更加广泛、稳定的学校、培训机构、航空企业的对接路径,促进航空教育更加适应青少年人才培养需求。

(四)发挥协会制定发布团体标准的独特优势,自主建立更加完善、细化的航空教育团体标准,为航空教育及其细分专业发展提供基本的遵循和指导。

(五)发挥青少年航空教育信息集散平台的优势,通过观察分析国内外同行业发展状况,对推动该行业在国内的普及、发展提出建议,并对市场需求提出预测性意见;及时发布专题报告,引导该细分行业健康发展。

二、管理制度

(一)分会实行单位会员制。

(二)分会发展会员,按协会入会指南办理入会手续。

(三)分会会员的享有权力、应履行义务等内容,遵照协会章程规定执行。

(四)分会设立秘书处,作为本分会的日常办事机构,秘书处负责人为总干事。

(五)分会会员加入自愿退会自由。如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,经分会或协会研究予以除名,并公开予以公布。

三、组建计划

分会最广泛地吸收国内从事航空教育的院校、机构、企业加入,包括从事航空教育教学和教材编修、出版机构,以及设备研发、制造、运营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等。

四、组织机构和负责人

首届分会管理机构,由分会领导、秘书处组成。其中,分会领导包括名誉会长1名(备选),会长1名,执行会长1-3名(备选),副会长3-5名,采用单位代表制,由会长、执行会长、副会长单位提名人选;秘书处包括总干事1名,执行总干事1-2名(备选),副总干事3-4名,秘书处工作人员若干名(由协会派出专职人员兼任),负责处理分会日常事务,以及与协会相关部门、其他分会、专家委员会的日常联络、协调工作。
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静安东里12号院国门大厦D座2层
电话:010-64616810(前台)
邮编:100028
网址:http://www.aopayun.com    京ICP备11038585号-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