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教分会

主要职责

(一)为航空职业教育从业者搭建相互交流、协同创新和行业自律平台,共同推动教育教学理念更新、管理方式变革和专业建设创新发展,为建立并维护良好的市场运行和教育教学秩序提供支持。

(二)为航空职业教育从业者建立与政府沟通的渠道,及时反映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为政府掌握该行业发展状况提供信息支持。

(三)发挥协会的资源优势,通过建立更加广泛、稳定的院校、培训机构与航空企业的对接路径,推动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,促进航空职业教育更加贴近行业发展,满足专业人才市场需求。

(四)发挥协会具有制定与发布团体标准的优势,为在国家、行业法律、规章和标准框架内,自主建立更加完善、细化的航空职业教育团体标准创造条件,为航空职业教育及其细分专业发展提供基本的遵循和指导。参与协会航空职业教育有关重点团体标准、教材的编制工作,根据授权主持有关团体标准、教材的审查工作;反馈以团体标准实施为重点的运行信息,并提出有针对性地改进意见、建议。

(五)发挥航空职业教育信息集散平台的优势,通过观察分析国内外航空职业教育行业发展状况,对推动该行业在国内的普及、发展提出意见、建议,并对市场需求提出预测性意见;及时发布行业发展研究报告、专业就业情况报告等不同类型的综合信息,引导航空职业教育健康发展。

(六)完成协会委托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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